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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县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农政策,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为了确保农业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协同推进”的原则,成立以县政府王锦发副县长为组长,县农牧局局长马文义、县财政局局长冯浙青、县气象局局长张正国、人保财险大通支公司经理张远昌和各参保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农业保险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工作,协调处理本地区农业保险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宣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引导农户自愿参加保险。各涉保乡(镇)和村要成立以乡(镇)长、村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配合承办机构,共同做好农户保险范围界定、农户自交保费收取、报案查勘、责任界定、理赔定损、争议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办法和具体措施的制订,以及保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落实补贴资金。县农牧局主要负责农业保险品种及区域确定,协助保险机构开展承保、理赔及农牧业防灾工作,监测和发布重大动物疫情。保险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保险业务指导、监督、调研,保证保险经营机构合法、规范经营。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发布,发生灾害后及时出具灾害情况说明。各参保乡(镇)根据农牧部门确定的参保品种及区域,协助大通支公司开展宣传引导、参保农户的登记、保险费的收取等工作。大通支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保险险种及风险特点,切实落实好实施方案确定的承保任务,发挥承保主体作用,认真做好查勘、定损、赔偿等工作。

  (三)成立农业保险专家组。县农牧局成立以农业技术、畜牧兽医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农业保险专家组,负责农牧技术指导并在重大灾害发生后及时介入,协助保险经营机构做好定损理赔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职能优势及专业技术特长,因地制宜解决农险经营中遇到的农业知识、损失标准界定、防灾减损等实际问题和困难。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和大通支公司,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力度,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业务流程、政策措施和保险主要条款等,逐步把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享受各类扶持政策的重要条件,引导全社会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高广大农户自愿投保的积极性,为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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