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县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种植业油菜作物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障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具体保额:油菜300元/亩;温棚为0.5亩/栋4000元(为墙体、薄膜、棚架和棚内作物各项保险金额之和)为基本单元,依次累加。

  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其中:奶牛为4000元/头,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该品种奶牛市场价格的70%。

  (五)保险费率

  种植业保险的保险费率为:油菜8%、温棚5%。养殖业保险奶牛的保险费率6%。

  (六)保险补贴比例

  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油菜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30%,县级财政补贴20%,农户或专业合作组织承担10%;温棚保费省级财政补贴60%,县级财政补贴20%,农户或专业合作组织承担20%。

  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奶牛保费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30%,县级财政补贴20%,养殖户或专业合作组织承担20%。

  (七)承办机构

  2010年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青海分公司大通支公司负责承办(以下简称大通支公司)。

  (八)承办时间

  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种植业保险签单工作于2010年7月31日前结束;养殖业保险签单工作于2010年8月31日结束。

  (九)保费结算

  县财政局按照实施方案下达的保险计划一次性将应承担的县级补贴资金划拨至大通支公司。大通支公司坚持见费出单,财政补贴及农户保费未全部交清,保险经营机构不予出单。大通支公司年终按照实际承保情况与县财政局进行结算,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结算,若有结余,退回县财政局。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人保财险青海分公司专户(根据省财政厅青地金字[2010]762号文件执行)。

  (十)理赔服务

  理赔服务要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保险赔案的处理由保险机构会同农牧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勘定损并制定理赔方案。发生大面积灾害和重大疫情时,保险赔案处理由政府牵头,保险机构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根据情况聘请专家参加查勘、定损。

  四、保障措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