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1月 西宁市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家人口计生委决定在部分城市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西宁市被确定为试点城市之一,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加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流动人口与居住地居民和睦相处,促进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免费向流动人口发放避孕药具,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实现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同等服务。到2012年,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基本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建立适应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促进融合。把维护广大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将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对流动人口实行属地管理,做到与城市户籍人口同服务,切实使流动人口融入城市、融入社区,实现流动人口与居住地居民的和谐相处。
2.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发挥各部门优势,加强人口计生与综合治理、公安、教育、工商、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整合部门管理力量和信息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公共财政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真正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促进相关部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