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尊重自愿,有序培育原则。从城乡群众的消费需求出发,本着先发展、后规范的理念,在尊重农民自身愿望的前提下,逐步将农家乐发展纳入政府服务管理范围,有序培育、引导农家乐经营,在加强管理、规范服务、提升质量上下功夫,整体提高农家乐发展水平。
坚持环境打造、典型引路原则。大力营造适合农家乐发展的社会环境,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好农家乐休闲旅游道路、住宿、停车场地、指示标识、卫生厕所等基础与配套设施的建设,在现有农家乐星级评定的基础上,培育品牌、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引导带动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发展。
坚持特色竞争、持续发展原则。依托高原独特的人文景观、自然生态和民俗文化,统一风格、严格标准、营造特色,着力打着独具西宁特色的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以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开发适应城乡居民崇尚自然、向往田园生活以及求新、求特、求变消费需求的农家乐旅游项目,满足城乡群众的消费需求。
经过积极培育、扶持,打造若干个特色和规模不等的农家乐休闲旅游村,发展壮大一批品牌农家乐,形成标准化的星级农家乐旅游休闲服务体系,参与农家乐经营的农民就地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的目标,带动农村旅游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促进农家乐发展的主要任务
4.科学制定农家乐发展规划。按照西宁“扩市提位”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需要,由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科学制定全市农家乐发展总体规划,各区县结合实际编制好本地区农家乐发展具体规划,每年确定1--2个农家乐发展特色村。规划要明确农家乐发展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卫生环评等重要内容。通过规划的引导,逐步形成区域特色明显、功能布局合理、内涵丰富的农家乐发展格局。
5.切实规范农家乐经营管理。由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完善农家乐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严格把关农家乐经营的土地使用、食品和居住安全、环境保护等基本条件,实行农家乐经营年检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农家乐行业协会、乡村旅游服务中心等中介服务组织,不断提高农家乐经营户的行业自律意识和市场化程度。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安监、质监、食品监督、卫生、工商、环保、农牧、园林、交通、水利等部门,成立本级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不同等级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和推荐本地符合上级评定的星级农家乐。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市农家乐经营户逐年进行登记建档立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