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通县老年中心福利院的通知
(大政〔2009〕136号)
县民政局:
根据西宁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关于成立大通县老年中心福利院的批复》(宁编办发[2009]54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大通县老年中心福利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撤销大通县长宁中心敬老院。
二、成立大通县老年中心敬老院,隶属县民政局管理下设长宁、新庄、城关、东峡四个农村中心敬老院。
三、中心福利敬老院列全额事业编制16名(其中:从长宁中心敬老院划转编制4名、从县矿产开发服务站划转8名、从县黄金管理站划转4名。)
四、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