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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通知
(成府发〔2011〕25号)


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通知》(川府发〔2011〕21号)的要求,结合成都实际,现将我市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以下简称天保二期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天保二期工程的重大意义
  我市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也是全国生态建设核心区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林地面积仍然偏低,森林资源总量长期来看仍然不足,林区经济发展依然滞后,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高。东部龙泉山脉丘区土地贫瘠,干旱少雨,植被退化,生态环境存在逆向发展的风险;西部龙门山脉震后生态植被虽然在逐步恢复,但基础十分脆弱,水土流失的潜在因素仍未根本消除;中心城区热岛效应还很突出,市民对加快林业发展、提升大气质量的期望和呼声很高;加快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构建“自然之美”生态底蕴,也迫切需要林业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实施天保二期工程,以保护和培育天然林资源为核心,促进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构建结构更加稳定、功能更加强大的森林生态系统,对于推进我市林区经济跨越发展,提升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成都生态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天保二期工程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市天保二期工程范围覆盖除中心城区以外的14个区(市)县、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4个区(市)县为工程实施单位。实施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
  (一)总体要求。在新形势下实施天保二期工程,要以天保一期工程建设成果为基础,以保护和培育天然林资源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调整完善政策为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林区改革,提升林区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资源增长、质量提升、民生改善、林区和谐”的目标要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牢固的资源基础和坚强的绿色屏障。
  (二)目标任务。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促进森林生态功能修复;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常年管护森林334.2万亩(其中国有林管护面积171.7万亩,集体公益林管护面积162.5万亩);加强公益林建设,继续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加大国有中幼林抚育力度,进一步提升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通过实施天保二期工程,使我市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遏制,生物多样性稳步增加,林区经济得到跨越式发展,林区民生得到全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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