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化隆县乡镇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督查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乡镇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乡镇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督查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李 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贺生忠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永俊 县政府办副主任
马有才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韩福财 县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局长
杨卓玛 县审计局局长
才 仁 县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成虎 县财政局行财股股长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贺生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
一、负责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严格拨付程序,杜绝资金被挪用、挤占和截留,保障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