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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曾祥林(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周 慈(地区广电局副局长)

  唐 英(地区效能办主任)

  吴崇剑(铜仁监狱副监狱长)

  刘国安(铜仁大硐喇监狱副监狱长)

  文 晓(铜仁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梁华超(武警铜仁地区支队副支队长)

  雷和林 (地区统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铜仁地区第六次
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作为保障。为使领导小组有效地担负起人口普查的领导责任,现将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请各成员单位在普查工作中遵照本意见执行。

  组长:负责人口普查的全面领导工作。

  副组长:

  1. 协助组长负责人口普查的全面工作;

  2. 负责协调和督促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工作;

  3. 及时帮助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4. 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人口普查工作责任制”,确保各级普查顺利完成。

  地区统计局:

  1. 负责人口普查办公室日常工作。

  2. 负责普查业务技术工作,牵头制定地区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工作进度表和各项业务技术细则;

  3. 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4. 承担普查数据的计算机处理和管理工作;

  5. 负责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发布;

  6. 负责组织开展普查资料开发利用;

  7. 参与人口普查各阶段督查指导工作。

  地委宣传部、地区广电局:

  1. 负责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规划和宣传工作流程;组织召开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会议;组织动员和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和文艺单位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活动;

  2. 对人口普查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普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进行跟踪报道;

  3. 参与人口普查各阶段督查指导工作。

  地区公安局:

  1. 负责组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解决计划外出生人口的户籍登记、清理注销死亡人口户籍登记、清理人户分离人口、清理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等;

  2. 将户口整顿结果提供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供普查登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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