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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确保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节俭办事。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各县(市、特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加强宣传工作,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是人口普查顺利开展的关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和丰富多彩的基层文艺文化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人口普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 1. 铜仁地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 铜仁地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铜仁地区第六次
  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熊德威(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张浩然(行署副秘书长)

  张运祥(地区统计局局长)

  谭克冬(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田 英(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马仲星(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登波(地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道富(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石维辉(地区民宗局副局长)

  罗贤善(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李先忠(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雷礼泽(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永章(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杜兴国(地区建设局副局长)

  李永华(地区文化局副局长)

  罗庆权(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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