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落实铜仁市尖岩片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铜署发〔2010〕3号)
地区财政局,大兴工业区管委会,地区梵净山投资公司:
为加快我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铜仁市尖岩片区路网建设项目,经地区行署研究,现就铜仁市尖岩片区路网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铜仁市尖岩片区路网建设项目,是我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项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策及要求,属于农业、农村公益性的基本建设项目,应由财政安排资金投入。近年来地区财政安排支农资金逐年增加,但由于项目建设时间紧、一次性投入量大,地区财政短期内难以安排足够资金。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决定由地区梵净山投资公司参与项目建设。
二、按照铜仁市尖岩片区路网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33928万元,均由地区财政出资。鉴于地区财政集中筹资有一定难度,在总投资中的22192万元由地区梵净山投资公司先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铜仁地区分行营业部融资解决。
行署将在每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财政资金对地区梵净山投资公司予以补贴。其中:贷款利息据实补贴,按月拨付,本金根据还款期内还款计划,在2010年至2018年期间,共安排专项资金22192万元进行补贴,其中:2010年2500万元、2011年2500万元、2012年2500万元、2013年2000万元、2014年2000万元、2015年2000万元、2016年2500万元、2017年3000万元、2018年3192万元。还款期内的补贴资金根据还款额度在每年的10月中旬前拨付到地区梵净山投资公司在农发行开设的还贷专户中偿还贷款。该事项经省人大铜仁地区工委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铜地人大〔2010〕4号),地区财政局要切实做好该项目资本金和补贴资金的预算及拨付工作。
三、地区梵净山投资公司参与项目建设,与地区财政局、大兴工业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实施。地区梵净山投资公司对财政投入资金和自身筹集的参建资金,要严格按照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为保证地区梵净山投资公司参与项目合理合规使用,由行署与地区财政局、大兴工业区管委会、贷款银行、地区梵净山投资公司四方签订《铜仁市尖岩片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协议》。财政部门在贷款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