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乌鲁木齐市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自治区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1:
乌鲁木齐市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雪峰 副市长
副组长:巩兴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亚南 市农牧局(兽医局)局长
成 员:丁新民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春安 市发改委副主任
恩 和 市水务局副局长
闫爱秀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李香润 米东区副区长
佘大勇 达坂城区副区长
叶尔肯·朱马开力 乌鲁木齐县副县长
李占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副区长
王 兵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刘淑华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任
乌鲁木齐市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市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年活动实施意见,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活动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兽医局),主要负责全市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年活动的具体协调工作,负责做好自治区考核自评的迎检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亚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兵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如发生人员变动,由所在单位人员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审定后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自治区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考核奖励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设施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自治区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顺利开展,实现预定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奖励对象为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县(市)人民政府。
第三条 考核内容:
(一)地(州、市)考核内容
1.建立以专员(州长、市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
2.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安排和设施农业防灾应急预案目标、责任、分工明确,督促、检查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