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决定


  农村公路按照保持适度规模、着重提升品质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规划,加快建设通村沥青、水泥路;着力改建县乡公路;逐步推进桥涵配套及安全设施建设;启动建设重要的工业及农业产业园区对外连接道路;积极改善红色经典景区交通条件。五年新改建农村公路30000公里。

  三、加强领导,建立高效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强化公路建设领导机制。省政府成立加快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定期研究解决公路建设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协调解决公路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各市县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贯彻落实省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组织和协调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

  (五)完善公路建设责任制。高速公路建设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实行以省为主、省市共建、社会参与。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坚持公益属性,实行以市为主、省市共建,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实行差异化投资补助。农村公路建设以县为主,省市支持。对列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项目,省上予以定额补助。

  (六)建立前期工作分工负责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等省级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联合审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项目规划选址等专项审查要与工可研审查同步进行。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省级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重点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初步设计的编制、上报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批,国省干线公路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批复及部分重点农村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批复。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协调将公路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建设用地指标,督促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加快推进项目用地预审、正式用地报批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核发高速公路和新建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的选址意见书;以旧路改建为主的干线公路项目不再出具选址意见书。

  省环境保护、水利、林业、文物等部门负责高速公路项目审批中涉及的相关专项报批工作。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涉及的专项报批工作,由市级政府负责推进审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