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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一)工业区绿化设计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对有害气体抗性较强及吸附作用、隔音效果较好的树种;
  (二)仓储用地的绿地应结合其仓储要求,进行植物合理搭配,宜选择树干通直、分枝点高、病虫害少的树种,以稀疏栽植乔木的方式为主,保证各种车辆行驶畅通。
  第三十三条 树种配置
  (一)树种选择的要求:
  1.城市绿化苗木应选择适应乌鲁木齐市气候及道路现场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病虫害少的植物种类,加大优良树种的引种驯化及应用力度;
  2.行道树乔木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耐瘠薄、抗污性强、病虫害少,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的树种,避免选用落花、落果、飞絮的树种。乔木应以落叶树种为主,应冠型优美、树干通直。苗木胸径要求为:速生树不宜小于12厘米,慢生树不宜小于15厘米;
  3.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
  4.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
  5.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二)树种配置方式:
  1.城市绿化应以乔木种植为主,乔、灌、花、草、藤复层栽植,构成自然和谐的人工植物群落,做到有层次、有景观。合理密植,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生相结合,达到单位绿地面积生态效益最大化;
  2.公园绿地内植物选择应以木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为主,点缀花卉,种植形式以自然群落式种植为主,减少模纹色块。公园绿地乔木覆盖面积不低于绿地面积的60%,绿地中应丰富地被植物,按照园内功能分区选择观赏型、运动型草坪,提倡耐旱、耐踩的乡土地被植物,降低绿地养护成本。儿童活动区严禁配置有毒、有刺等易对儿童造成伤害的植物;
  3.居住区绿地应充分考虑住宅的通风、采光、隔热等特定功能,在住宅建筑的西侧应栽植高大乔木减少日晒;注重种植位置的选择,以免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其他设施的管理维护,并处理好与地下管线的关系;绿地内所有配电箱、泵房及各类盖板周围要有植物遮挡或覆盖;
  4.单位庭院绿地应符合各单位行业特点,适应绿化功能要求,适应气候、土壤条件和自然植被分布特点,选择抗病虫害强、无种毛果实污染、无刺、无毒、易养护管理的植物,多布置有益身体健康的保健植物,体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地域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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