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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梅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二五”规划

  为促进“十二五”期间全市技术标准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梅市府〔2011〕20号)和《关于梅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梅市府〔2010〕62号)等,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全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回顾

  (一)主要成绩。

  2005年底,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粤发〔2005〕14号),明确将技术标准战略列入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2010年1月,省政府《批转省质监局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意见的通知》(粤府〔2010〕1号),进一步明确了技术标准在推动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战略部署过程中的规范与保障作用,强化了技术标准对实现“双提升”(提升产业竞争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支撑与引导功能。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充分地发挥了技术标准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低碳经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1.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得到加强。

  (1)贯彻标准化法律法规,加强行政监督管理。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地方标准制订、修订,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规范产品标签标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可,大力消除企业无标生产行为,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标准化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制修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8项,备案企业标准550项,办理采标认可134家142个产品;开展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等八类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帮助企业完善产品标准体系,指导企业规范经营,通过建立标准体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产品质量上规模上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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