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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焦作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焦作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焦政文〔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1年焦作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2011年焦作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焦政〔2008〕1号)要求,特制定2011年焦作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建设林业生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兴林富民的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工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着力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全市完成造林任务10.3059万亩,其中: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5.0416万亩,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工程0.55万亩,防沙治沙工程0.15万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1.539万亩,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0.0685万亩,村镇绿化工程0.407万亩,更新造林1.1313万亩,林业产业工程1.418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1.2914万亩,完成1个林业生态县的创建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重点工程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生态廊道绿化工程要以省级公路、高速公路、景区道路以及主要河流、干渠为重点,以增加森林植被、构建森林景观为核心,高起点、高质量建成绿化景观与廊道级别相匹配,绿化布局与城乡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生态廊道网络。北山绿化工程要通过植树种草,提高森林的生态防护功能,切实把北山打造成为市区的一道绿色屏障。村镇绿化工程要以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为重点,进行立体式绿化、美化,高标准完成120个村镇的绿化任务,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
  (二)围绕可持续发展抓好生态林建设。积极争取中央项目投资,在太行山区选择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沟坡,认真组织实施太行山绿化工程。采用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飞播造林方式,强化综合治理,逐步恢复区域地带性森林植被。在平原农区加快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对林木断带和林网空档处进行补栽,提高针阔混交林带比例,提高绿化标准,逐步建立稳固的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增强综合防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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