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对脱钩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林青为召集人,副市长张胜涛为副召集人,市纪委、市编办、市政府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信访局、市房管中心、市总工会、市法院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脱钩改制有关政策,审定脱钩改制总体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企业改制工作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的常设机构,督促、指导、协调、服务脱钩改制,承担联席会议其他日常工作。
有脱钩改制任务的市直机关要组成专门机构负责所属企业脱钩改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脱钩改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脱钩改制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脱钩改制工作组,贯彻落实有关脱钩改制工作安排。
(二)严肃脱钩改制工作纪律。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将脱钩改制工作纳入政府审计和行政监察范围,市直机关不得隐瞒企业情况,对于瞒报、漏报企业情况的,要追究责任。市直机关及所属企业不得抽逃、隐匿资金,不得擅自划拨、转移、出卖资产,不得突击花钱、私分财物,不得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凡列入划转名单的企业要坚决划转到位,不得拖延交接或阻碍脱钩。从2011年起,凡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的市属企业,在办理工商年检和产权变更时,须提交脱钩改制办公室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否则,工商部门不予年检或变更登记。
(三)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以人为本,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不得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不得随意突破职工安置政策。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对脱钩改制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各有关单位及所属企业要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纪律不松,国有资产不流失,保持企业稳定有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制,市直机关对所属企业的稳定工作负总责,全力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
脱钩改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守纪律,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脱钩改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