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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范围。
  市直机关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直接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以及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均属于脱钩改制范围。各机关服务中心直接出资兴办、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经济实体暂不列入脱钩改制范围。既有事业单位身份又在工商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纳入事业单位改革范围。文化类企业纳入文化体制改革范围。
  (二)主要方式。
  1资产移交。将部分拥有一定净资产、能够正常生产经营、具有整合潜力企业的资产实施整体移交,划归市国资委管理,构建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平台。开展战略重组、债务处置、股权管理等活动,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国有资本整合配置功能。
  2重组整合。对部分行业净资产较多、主业比较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组整合,组建专业化集团公司,列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整合做强一批骨干企业,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
  3改制退出。对资产量较小、不具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改制后仍保留有国有股份的,移交市国资委监管。
  4关闭破产。对没有市场竞争力、无法独立生存以及停业多年、名存实亡的企业,由主管部门在妥善安置人员的基础上予以关闭、撤消或托管。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由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实施破产。
  5其他方式。对挂靠企业,由主管部门办理解除挂靠手续。对一些情况特殊的企业,可采取移交属地管理等方式实施脱钩改制。
  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实施。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底前)。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脱钩改制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9月)。
  资产清查。2011年1月,对市直机关所属企业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全面掌握企业资产和人员等各方面情况。市企业改制工作办公室会同企业主管部门确定企业的脱钩改制形式,拿出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总体意见。
  资产移交和改制前期准备。2011年4月底前,开展清产核资和审计工作,实施国有产权、债权债务、劳动人事、组织关系等具体划转移交工作。改制企业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有关工作。关闭破产企业制定预案。
  方案审核。2011年7月底前,根据脱钩改制总体意见,有关单位制定改制总体方案,并报市企业改制工作办公室审批;关闭破产企业启动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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