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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0―2011年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年报》的通知

  · 集中办理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
  办税服务厅集成网上办税平台、服务窗口、12366、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种服务功能,集中办理、反馈从纳税人第一次到国税部门咨询到纳税人办理注销的全过程业务。
  归并办税服务厅岗位,将原来8类窗口整合为两类, 简化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流程和标准,落实主动告知、首问责任制和“一窗式”服务,并推动国地税局征管、服务资源整合,探索推进办税服务大厅“一厅两用”联合办税模式。
  管理环节前移,按照流程再造的理念,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迁移等33项业务前移到办税服务厅作为即办事项;依托信息手段,简化税务登记迁移业务操作,取消清算、检查、局间传递,改为即办事项;对申请注销的纳税人从以往的逐户检查改为首先在办税服务厅通过注销风险疑点软件筛查,73%以上的纳税人可以当场办结。
  · 集中审批核查
  在大力精简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将原先税源管理部门后台办理的审批业务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的基础上,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必须进行实地审核的重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受理资料后当场向纳税人出具限期办结的回执,集中交由专事实地核查工作的税政部门办理。税政部门作为办税服务厅的支持部门,严格按照税收业务规程的时限要求办结。
  · 集中户籍管理
  分设“户籍管理”和“监控评估”岗位,将户籍事务集中在专门的户籍管理部门开展,强化日常事务管理,集中精力做好宣传辅导、信息采集、催报催缴等工作。将租赁柜台、专业市场等零散税收的户籍管理集中交由个体税源管理部门负责。
  户籍管理部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作,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强化税基管理,进而保证监控评估部门集中人力和精力强化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促使户籍管理、监控评估的专业化。
  · 集中评估重点税源
  健全重点税源税收风险监控分析模板,建立事前预警防范和直接应对处置重大风险的工作机制和专业队伍;专设重点税源管理部门,成立监控评估专业小组,与重点税源纳税人建立征前合作关系,推动其建立税收风险自控机制,并重点监控评估税收收入、核算方式等涉税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重点税源。
  · 集中按行业及特定业务评估一般税源
  专设一般税源监控评估部门,主要依托税、企、社会三方信息,按行业和特定事项对一般税源进行监控。
  加强重点行业管理。市局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监控评估工作模板,提供信息支持;基层局根据本地税源结构不断完善一般税源的行业分类,突出实施对重点行业的监控评估。
  强化特定业务管理。重点利用第三方信息和协税护税机制,加强对股权转让、大项目、减免税、反避税、出口退税等重点事项的监控。
  综合风险监控。根据纳税遵从风险综合监控情况对风险等级较高的一般税源进行监控评估,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特定业务的监控评估提供补充和支持。
  · 集中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
  由征管部门集中开展信息分析,定期讲评征管运行状况、发布风险阈值,并实施专业评估。
  市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根据风险级别和任务统筹规则,组织基层局征管部门按照项目制实施专业性纳税评估,并直接组织力量处理复杂、重大的风险事项。
  基层局征管部门在分解落实上级部署评估任务的基础上,直接开展本级专业性评估,并组织各税源管理部门结合日常税源监控情况,统一组织落实纳税评估任务。
  2.2纳税遵从风险管理流程
  我们的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参照以下风险管理模型:

  2.2.1我们的信息采集
  · 信息采集分工
  我们的征管部门根据风险识别的需求牵头组织纳税人报送信息、社会举报信息、税务机关采集信息和第三方税源建设信息的采集。
  收入规划和核算部门负责相关的宏观经济信息数据的采集。
  税种管理、国际税收和法规部门负责收集税收政策运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方面的信息。
  纳税服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采集和维护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入库、行政审批信息相关数据的采集、维护工作。
  各基层局的审批核查、评估、检查、法规等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在确保录入的工作信息完整、准确的同时,负有核对、采集、修正或提请修正所接触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涉税信息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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