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2012年驻马店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政办〔2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2010-2012年驻马店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2010-2012年驻马店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0-2012年河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推进城市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驻马店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县区特别是乡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以上;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县城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卫生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城市和县城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50%以上;
--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率每年提高4%以上;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每年提高5%以上;
--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到2012年底达到70%以上;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农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工厂(农场)、车站、旅游景区、公路沿线加油站等无害化公共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行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