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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当前价格监测与检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当前价格监测与检查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11]1728号)


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和市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节日期间首都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市场价格监测与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工作

  2011年以来,居民消费品价格高位运行,全市价格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坚决贯彻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将稳定物价作为当前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的要求,按照“促生产、增供给、稳需求、建机制、保民生”的原则,积极研究,相继实施了6类25项价格调控保障措施、规范流通环节收费、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等一系列工作。总体看收效明显,有效遏制了价格总水平的快速上涨,近期猪肉、鸡蛋、粮油、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趋于稳定,并部分有所回落。但当前价格总水平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仍位于较高水平,广大市民对价格上涨的感受仍比较明显,价格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完成全年价格调控任务压力较大。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不掉以轻心、不麻痹松懈,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全力做好国庆节日期间以及下一阶段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要切实做到主管领导牵头负责,合理调配监测、检查人员,细化岗位责任制度,及早制定各项工作预案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当前首都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有序。

  二、聚焦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应准确把握节日期间客流量大、消费增加,价格纠纷易发生的规律特点,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重点加强对大型批发市场、社区农贸市场、超市粮油、肉禽蛋、蔬菜、奶制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检查;二是重点加强与节日活动关联程度较高的重点行业、重要商品的监督检查,如:停车收费、餐饮行业、游览参观点门票等;三是重点加强敏感地区价格行为规范,开展特色商业街、旅游参观点内部及周边、大型商业区、电子商品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家具建材市场等重点区域价格行为的市场巡查与重点检查;四是重点加强对民航机票、铁路票价、公路客运、出租汽车等交通运输相关价格的监督检查。一方面深入开展价格水平、供应状况、相关舆情的全程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掌握一手情况,及时跟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异常波动征兆,及时预警;另一方面严肃处理乱收费、乱涨价、乱打折、乱搭售、强买强卖、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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