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加工非药品及停产、半停产生产行为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食药监局、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加工非药品及停产、半停产生产行为,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形式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开展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加工非药品及停产、半停产生产行为专项检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落实,确保此次检查取得实效。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深入开展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加工非药品及停产、半停产生产行为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全市食药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精神,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加工非药品及停产、半停产生产行为,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形式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药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等五个文件的通知》和国家局、省局《关于加强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加工非药品及停产、半停产生产行为专项检查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局、省局有关文件要求,巩固前一阶段药品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督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加工非药品及停产、半停产生产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自律意识促进诚信生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我局成立了“药品生产企业加工非药品及停产、半停产生产行为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杜瑞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利佳,无极县局何腾飞,新乐县局王庆辉,鹿泉市局王凤利,正定县局李凤海,深泽局李占莽担任,成员为药品安全监管处全体人员及相关县局执法人员。
三、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