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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注重打击实效

  各参与部门要紧密配合,统一行动,公安交警与交通运管要拧成一股绳,突出打击,在取得实效上下工夫。要严格依法行政,严禁野蛮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乱罚款。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按照“事前收集证据、事发现场取证、事后依法处理”的程序开展工作。整治前,要摸清“黑车”牌号、主要活动区域及载客规律等基本情况;整治中,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做到“稳、准、及时”,保证所取证据真实准确、程序合法;事后处理,定性非法违法经营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条款准确,处罚额度合法适当。违法者要求听证的,处罚单位必须依法组织听证。

  (三)做好疏堵结合

  各县交通、公安、监察、安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整治行动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结合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结合春节安全运输工作、结合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和百日安全活动,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对非法违法经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的,要以“堵”为主、以“疏”为辅;对非法违法经营农村客运的,要以“疏”为主,以“堵”为辅。要为出租车、农村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设置专用停靠站点、专用候车区,社会车辆停车场的设置和规划尽量远离车站,通过运输市场经济和政府体制干预手段,扶持发展农村客运和公共交通,缩小非法违法运输车辆的生存空间和活动范围,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违法营运车辆。

  (四)加强宣传报道

  各县要在县电视台、阿坝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全面宣传报道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在社会上形成高压势态,震慑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在各客运站设立警示牌、告知书,利用板报、墙报、标语等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违法营运车辆的危险性,提高全社会抵制非法违法经营车辆的自觉性。

  (五)材料报送的及时间要求

  1.各县专项整治方案于2010年12月24日前报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情况实行周报制,每周一由各县将整治的情况、出动的执法人员数量、非法违法车辆数、暂扣车辆数、处罚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书面上报给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2011年1月30日形成小结上报。

  3.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政府要认真总结,于2011年2月22日将总结报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东,联系电话:0837-2831678,15108166999。电子邮箱:cdvip520@vip.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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