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
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发电〔2010〕1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安监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
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安监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机发3137号)和12月10日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在全州开展为期70天的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州政府副州长杨长清为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罗让扎西、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阿坝州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由州运管处处长马兴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职责: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长效机制,按照“一牵头,三联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媒体联动)方式,组织、协调当地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工作;落实乡(镇)政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人员经费;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州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工作;研究确定行动方案;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州整治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宣传报道,收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