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88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厅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快速发展,继续教育在人才工作中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深入实施《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出台《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委托合同备案办法》等相关配套办法,继续教育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积极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全省共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00万人次,公需科目轮训470万人次;每年举办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30期以上,使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掌握专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学习国内外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建立“浙江省人事培训教育高级师资库”,继续教育理论和方法不断创新,继续教育市场不断完善,分层分类、多渠道的继续教育格局逐步形成,单位和个人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继续教育的理念还没有完全确立,继续教育投入不足;继续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相关法规执行不到位;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在继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等。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加速转型,社会建设整体推进,体制改革攻坚突破,都要依靠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撑。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加强和改进继续教育工作,不断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是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更大范围、以更强力度推动全省继续教育工作,实现继续教育跨越发展。$$分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