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阻断非法侵权产品的印制复制渠道。
经贸、文体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和计算机销售环节裸机软件安装的监督力度。
质监、经贸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
农业、林业部门要强化从种子、种苗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在粮棉和特色种植作物主产区,针对玉米、水稻、小麦、棉花、瓜果、特色作物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三品”(指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产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动。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加强自律,防止侵权产品进场交易。对侵权严重的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屡禁不止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文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坚决取缔销售盗版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文体、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图书音像出租、发行企业和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加强对计算机软件采购安装的监管。
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
经贸部门要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
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邮递等渠道非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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