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家 地区地税局党组书记
玛 莎 地区国税局局长
原建设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
卡德尔·阿不都斯木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肖 地区文物局局长
李文彪 地区银监局局长
吾买尔·艾力 地区司法局局长
雷志刚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旭东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 刚 地区城建局副局长
张永军 地区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吾拉音·赛甫 地区工商局副局长、地区消费者协会副会长
张明智 地区种子管理站站长
汗木都·阿不拉 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刘 钊 吐鲁番市副市长
汤红杰 鄯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 锦 托克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消费维权调解中心,消费维权调解中心设在地区消费者协会,主任由吾拉音·赛甫同志兼任。
三、工作职责
(一)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消费维权大调解实施组织领导,对各类消费维权、合同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体解决重大群体消费纠纷或涉农合同争议以及对各成员单位的考核。
(二)消费维权调解中心负责收集各部门、行业组织的职责及受理投诉及合同争议范围等资料,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消费维权大调解成员单位的联系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关系,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及考核标准,并及时受理各类消费纠纷、合同争议,按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分流、督办、归档,定期对各类消费维权、合同争议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三)消费维权大调解各成员单位及行业组织按照本部门、本组织的职责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完善合同管理及经营自律,建立企业经营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企业订立、变更、履行、解除合同的监督,提高企业诚信经商意识,为消费者、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并认真处理各类消费纠纷及合同争议,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消费维权调解中心。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愿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原则。调解工作要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基础上由调解组织依法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的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