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对全省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陕卫党发〔2011〕45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厅管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全省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按照省卫生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2012年底前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意见》以及2011年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省卫生厅党组研究决定,对全省卫生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和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的原则,把工作调研、工作检查同促进工作结合起来,把总结经验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全省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检查范围
各设区市卫生局和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卫生系统,厅直属各单位,厅管医疗机构。
三、检查内容
(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2009年以来,贯彻落实厅党组《实施意见》情况,具体是:一是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情况;二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发挥制度保证作用情况;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情况;四是深化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进治本工作情况;五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情况;六是严厉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的情况。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二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反腐倡廉法规和文件情况;三是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公务用车问题以及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四是推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五是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情况;六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