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1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五” 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为了全面加强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20年宁夏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通知》(宁党办发〔2011〕75号),结合我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建立健全民族地区独具特色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主线,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任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顺利实现我区“十二五”规划目标、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提供重要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服务大局,紧扣需求,强化针对性。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针对工作岗位要求和公务员全面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为科学发展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公务员成长服务。
2.突出能力,确保质量,提高实效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能力建设、学风建设。强化培训质量评估,节约办学,提高培训效益,进一步实现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