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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1]30号)

  (十八)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旺庄)7组0.2280公顷,其中耕地0.1957公顷;
  (十九)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旺庄)8组0.6001公顷,其中耕地0.5606公顷;
  (二十)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旺庄)9组1.1140公顷,其中耕地0.8208公顷;
  (二十一)相城区黄桥街道北庄村(河东)4组0.6326公顷;
  (二十二)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旺更)6组8.7235公顷;
  (二十三)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新联)1组4.7514公顷;
  (二十四)相城区黄桥街道黄桥村2组3.4563公顷;
  (二十五)相城区黄桥街道黄桥村(永兴)8组2.1568公顷;
  (二十六)相城区望亭镇迎湖村8组1.7710公顷;
  (二十七)相城区望亭镇宅基村(牡丹)7组0.7963公顷;
  (二十八)相城区元和街道姚祥村5组0.2750公顷;
  (二十九)相城区元和街道朱泾村14组3.0003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地

15.8698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养殖水面

2.0774

36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

0.2951

18万元/公顷

工矿用地

33.8813

36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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