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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1]30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1〕30号)


  经省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2011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1〕235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52.4726公顷,其中耕地15.8698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2011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北桥街道灵峰村3、15组;庄基村17、20组;黄埭镇潘阳村14、18组;旺庄居委会4、(古宫)7~11、13、15、16、(汤埂)4、13、(旺庄)7~9组;黄桥街道北庄村(河东)4组;方浜村(旺更)6、(新联)1组;黄桥村2、(永兴)8组;望亭镇迎湖村8组;宅基村(牡丹)7组;元和街道姚祥村5组;朱泾村14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北桥街道灵峰村3组2.5332公顷;
  (二)相城区北桥街道灵峰村15组0.9447公顷;
  (三)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17组0.3551公顷,其中耕地0.3211公顷;
  (四)相城区北桥街道庄基村20组3.6449公顷,其中耕地2.5162公顷;
  (五)相城区黄埭镇潘阳村14组0.2704公顷;
  (六)相城区黄埭镇潘阳村18组0.8043公顷;
  (七)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4组0.6144公顷;
  (八)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7组3.2245公顷,其中耕地2.6733公顷;
  (九)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8组0.5150公顷,其中耕地0.4738公顷;
  (十)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9组0.0596公顷,其中耕地0.0569公顷;
  (十一)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10组0.7196公顷,其中耕地0.3467公顷;
  (十二)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11组4.2406公顷,其中耕地3.1615公顷;
  (十三)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13组0.9343公顷,其中耕地0.8600公顷;
  (十四)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15组4.6495公顷,其中耕地2.4781公顷;
  (十五)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古宫)16组0.3187公顷,其中耕地0.2770公顷;
  (十六)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汤埂)4组耕地0.7545公顷;
  (十七)相城区黄埭镇旺庄居委会(汤埂)13组0.3840公顷,其中耕地0.373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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