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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1]29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1〕29号)


  经省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2011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1〕234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42.9716公顷,其中耕地12.8662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2011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7、12、21~23、29~32、39组;倪汇村1、2、7组;永昌村7、8、13、18、29、31、36、41组;黄埭镇斜桥村5组;渭塘镇凤凰泾(麒麟)10组、凤阳村(保圩)16~20组;渭北村4组;渭西村12、13组;阳澄湖镇岸山村(斜宅)1、5、7组;枪堂村(西院)4组;新泾村5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7组1.3701公顷;
  (二)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12组3.9923公顷;
  (三)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21组0.0304公顷,其中耕地0.0295公顷;
  (四)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22组0.1052公顷,其中耕地0.0996公顷;
  (五)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23组0.8862公顷,其中耕地0.6450;
  (六)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29组0.9914公顷,其中耕地0.1120公顷;
  (七)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30组0.1005公顷,其中耕地0.0914公顷;
  (八)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31组0.1563公顷,其中耕地0.0552公顷;
  (九)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32组2.4355公顷,其中耕地1.4075公顷;
  (十)相城区北桥街道湖林村39组0.0217公顷,其中耕地0.0136公顷;
  (十一)相城区北桥街道倪汇村1组2.2191公顷,其中耕地0.9927公顷;
  (十二)相城区北桥街道倪汇村2组0.5589公顷,其中耕地0.0246公顷;
  (十三)相城区北桥街道倪汇村7组0.0271公顷,其中耕地0.0252公顷;
  (十四)相城区北桥街道永昌村7组9.1971公顷,其中耕地1.1538公顷;
  (十五)相城区北桥街道永昌村8组2.2347公顷,其中耕地0.6170公顷;
  (十六)相城区北桥街道永昌村13组耕地0.0982公顷;
  (十七)相城区北桥街道永昌村18组0.0320公顷,其中耕地0.024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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