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窗口接访。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和专项社区服务设施等窗口单位直接面向群众的优势,在依法依规为居民办事服务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访谈调研工作,征询社区居民对办事服务情况的满意程度,了解社区居民对社区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提高走访活动效率。
(二)入户走访。要在与居民进行充分沟通,取得居民理解同意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开展入户走访工作。通过入户走访,掌握走访对象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结构、家庭成员政治面貌、职业学历、特长爱好、困难诉求和意见建议等,要注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认真做好走访记录。入户走访时应注意沟通方式,尊重走访对象的民族感情和生活习惯。
(三)工作随访。要利用街道社区推进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或举办党员学习、民主议事、教育培训和文体娱乐等集会活动的机会开展工作随访,“走访活动”既可以与相关工作结合进行,也可以单独进行。要灵活采取个别访谈、会议座谈、专题调研、问卷调查、“愿望树”、居民留言等多种方式,确保“走访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定期巡访。要在此次“走访活动”的基础上,为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建立专门民情档案,实行跟踪回访和定期巡访,注意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的第一手资料,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将社区各项管理服务资源向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重点倾斜。
三、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担负起组织实施“走访活动”的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走访活动方案,将“走访活动”纳入和谐社区建设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个时期我市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开展群众评议、满意度测评等形式,调动街道社区工作者参与“走访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2011年11月上旬,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系统回顾总结,并于11月15日前向市局报送“走访活动”《工作报告》和《民情报告》。《工作报告》介绍本区县活动的统计数字、主要做法和基本成效;《民情报告》梳理本区县街道社区建设基础数据和社区居民的共同需求。在分析社区居民共同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深入推进街道社区创先争优和文明和谐社区创建的改革措施。市局将组成巡访组,赴各区县进行巡查督导,实地了解街道社区工作实际和居民群众需求。
(二)层层抓好落实。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走访活动”,街道社区负责“走访活动”的具体实施。要注意处理好“走访活动”与街道社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关系,实现“走访活动”与日常管理服务活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做好向社区居民群众的宣传和解释,在安排入户走访时注意尊重社区居民的选择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