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果科将整套材料和评审专家组建议名单交业务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阅同意;
5、业务科下达评审通知,并负责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6、业务科下达评审通过相关文件,负责材料存档;
7、成果科备案评审通过文件。
四、项目终止
(一)提交材料
1、《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2、市科技局下达的计划文件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项目单位关于申请终止实施项目的报告(应写明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完成的原因);
4、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
6、涉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其它票据等证明。
(二)项目终止规程
1、项目单位填报《结题申请表》,连同整套终止项目材料报业务科;
2、业务科审核材料完备情况,在《结题申请表》相关意见栏拟定是否同意终止的意见并报成果科;
3、成果科复核项目申报材料,联合相关业务科、发展计划科、条件财务科核查项目终止原因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在《结题申请表》相关意见栏拟定是否同意终止项目实施的意见;
4、成果科将整套材料交业务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
5、政策法规与发展计划科下文终止项目实施,业务科负责材料存档;
6、成果科备案终止项目文件。
本规程自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开始试行。
附件2:
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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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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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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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结题方式
| □ 成果鉴定
□ 项目验收
□ 项目评审
□ 项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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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课题)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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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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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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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结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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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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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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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题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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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科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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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科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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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科室分管领导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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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主要领导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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