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络建设
(一)建设内容。人力资源信息网络项目纳入杭州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分级管理、分期实施的方式进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应用软件开发、覆盖全市的网络建设以及市、区(县、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终端设备配置。
(二)职责分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进行统一管理,完成应用软件开发,明确终端设备的配置标准和要求,并负责区(县、市)中心点的网络建设和开通等工作。各区、县(市)政府根据全市统一规划,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建设,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服务网点的建设和开通,信息的采集、上传、维护和发布工作,服务队伍的建设及日常的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维护和管理
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由市、区(县、市)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包括信息的采集、维护和发布等内容。
(一)信息采集。以市、区(县、市)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招聘会、校企对接活动、区域协作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发布的用工信息为主要来源,以会员单位提供的用工信息为补充,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用工信息的方法,全方位地采集用工信息。由市、区(县、市)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将采集到的用工信息及时录入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
(二)信息维护。遵循“谁采集、谁录入、谁维护”的原则,信息提供和采集的单位作为信息维护的实施者和责任者,通过授权维护、限时挂网、信用评定等方式,确保用工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三)信息发布。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通过多元化的手段和形式,将用工信息发布到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和其他基层服务平台。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有条件的劳动保障站(室)可设立自助服务区,方便求职者查询用工信息;在华数电视系统开设专门频道或栏目,推动用工信息进村入户。
五、经费保障
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费用列入本年度市本级、区(县、市)两级财政预算。其中,平台建设费和主城区基层服务网点建设费在市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的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和终端设备配置等费用由各地自行解决。为鼓励五县(市)建设基层服务网点,每建成1个行政村(社区)的网络服务点,市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5000元的奖励,奖励费用在市人力社保局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