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和支持省内外企业在济设立保险法人机构。推动泰山财产保险公司坚持科学经营理念,夯实发展基础,打造全国知名保险品牌。积极推动安顾保险集团与省内大企业合资设立人寿保险公司。积极推动组建汽车保险公司。
2.积极推动保险业务创新。扩大工程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企财险、货运险等险种。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动科技保险试点,力争将济南高新区纳入全国高科技保险创新试点。
3.统筹城乡保险市场协调发展。加快县以下保险网点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到县域设立机构,开拓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开办适合县域消费、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提升服务的便捷性和质量。
4.强化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各类责任保险更好更快发展,继续推广发展社会治安保险。鼓励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开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企业年金,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加快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1.加快区域性金融机构中心建设。依托我市特有的区位优势和金融产业发展优势,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来济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大力吸引和重点发展法人金融机构,壮大金融总部经济。积极引进外资银行,提高济南金融外向度。积极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发展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保险公司、村镇银行、专业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大力发展新型金融业态,加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投、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等机构发展。
2.加快区域性资金结算中心建设。依托我市作为山东省省会所具有的经济信息汇聚优势,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票据交换系统和电子支付系统,创新支付结算工具,探索整合区域性金融服务系统及数据资源,尽快把济南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结算中心。
3.加快区域性金融交易中心建设。依托济南金融机构体系较为健全、金融交易比较活跃的优势,在现有银行信贷、同业拆借、票据、证券、期货、保险等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金融交易品种,创新金融交易工具,大力发展股权交易、产权交易、大宗商品交易、生产要素交易等各类交易市场,尽快把济南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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