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特殊教育
| B14管理保障
| 1.学前教育阶段特教设点布局合理;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关注内涵发展,提升办学质量;高中阶段特教多渠道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为就业做好准备。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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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并完善特殊教育帮困助学制度,落实相关的减免措施。
| 民政局、教育局、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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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编制标准配齐师资,特教教师持双证上岗。区域建立长效的特教师资培训机制,落实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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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开展对残疾儿童的评估、安置和个别化教育建议等工作。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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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特教学校
| 5.改善办学条件,聋校、辅读学校达标,其他特教学校(班)办学条件明显改善,配置电梯等无障碍设施。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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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特教学校配备专职康复教师。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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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执行特教课程计划,完善课程体系,加强个别化教育与康复训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教育局、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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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随班就读
| 8. 区域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健全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机制,有完整的区域网络化管理体系。
| 教育局、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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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有关规定,建立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发挥管理、指导、服务等作用。随班就读10人以上的学校专设资源教室,配1名专职资源教师。区县特教康复指导中心一般设2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区域内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超过30所,设3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
| 人保局、教育局、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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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落实个别化教育计划,保证每天30分钟的个别训练。
| 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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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医教结合
| 11.建立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有效的区域医教结合运行机制。
| 教育局、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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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按规定开展对残疾儿童的医学检测工作,并建立信息化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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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区域通过制度建设、课题研究等途径,开展医教结合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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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职业教育与学习型城区建设
| B18规划与监控
| 1.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有区域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措施落实有效。
| 财政局、发改委建交委、规土局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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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机制,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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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教师素养
| 3.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教师的机制,引入企业技能型人才到职校任教及职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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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立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专项资金,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40%,并逐年提高。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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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专业建设
| 5.职业学校与培训机构的专业结构、课程设置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有序构建职前(学历)教育与职后(培训)、再就业人员培训体系,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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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职业教育资源(开放实训中心)面向中小学生和社会开放,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探索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情况。
| 人保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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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推进机制和资源共享
| 7.发展学习型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家庭等学习型组织,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交流、评比和表彰,打造群众性学习载体和活动品牌。
| 文明办、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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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开展学习型组织理论研究,指导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实验)街道(乡镇)和学习型社区(街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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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图书馆、教室等设备,满足社区教育需求。城市80%的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包括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等)免费向学校开放。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应达到人均4.8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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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社区教育三级网络
| 10.区县建立独立的社区学院,街道(乡镇)建立社区学校,建设与完善居(村)委社区教育学习站点。
| 文明办、各街道(镇)、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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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进街道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健全学校建制、管理机制、经费投入、人员配置、师资队伍、校舍设施和业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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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每个居(村)委招募“终身学习推进员”,形成较为完整的市民终身学习指导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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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三级教育网络初步形成涵盖文化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培训、老年教育等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各类市民提供职业培训、社会生活、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医疗保健和功能拓展的社区教育课程与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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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群体学习活动
| 14.定期为未入托的散居儿童开展亲子教育活动。利用寒、暑期积极组织社区内未成年人开展各类素质教育活动。
| 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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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为在职人员、失业人员(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外来人员、残障人员开展职业教育培训。
| 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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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丰富老年人生活、增进老年人健康的知识型、休闲型和保健型文化教育。巩固和发展市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创建成果。
| 各街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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