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卫生局、畜牧兽医局要分别成立应急救援医疗队和疫情防疫队,随时听候领导小组的调遣,完成应急救援任务。
4.1.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流行病学调查专业队伍,承担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高暴露人群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指导。
4.1.5 地区传染病医院要成立专家组,负责对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个案会诊、并进行诊疗及转诊指导。
4.1.6 卫生局要确定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院,负责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定点医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接诊程序、患者诊疗方案等。定点医院收治病房必须达到防护呼吸道传染病的要求。
5 应急处理准备
5.1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
卫生局、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田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本预案的要求,结合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5.2 培训工作
卫生局要认真组织开展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技术培训工作,制定方案,层层培训,重点做好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单位、监测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要把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纳入培训内容,增进各方面工作的衔接配合能力,提高防控工作水平。
5.3 模拟演练
依照本预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演练方案,认真组织模拟演练。演练工作要融锻炼队伍、规范程序、确立标准、宣传教育于一体,增强应急能力,全面带动防控水平的提高。
5.4 物资储备
财政局要保证必需的人感染H1N1流感防控经费,卫生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准备相当数量的检测试剂、消毒器械、防护设备等,配备交通、通讯工具。定点医院应配备必需的诊断、治疗、抢救等设备,预备一定床位,加强医护人员培训,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5.5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