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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田市委办公室、和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和田市委办公室、和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阿克恰勒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现将《市直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和田市委办公室
和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8日

  市直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针对目前部分市直单位干部缺乏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增强干部合理流动,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给广大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公平竞争、充分展示自我的平台,切实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制定本方案。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对象
  市直单位(不包括各中、小学校)财政统发工资的在职人员。
  四、选调程序
  1、制定选调计划
  由用人单位在本单位空编的前提下,制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2、发布公告
  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制定的《公开考试选调人员职位计划》,综合汇总后提交市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发布选调公告。
  3、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按公布的选调职位自愿报名,组织推荐,择优选调。并填写《和田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生的报名与资格审查。
  4、考试与成绩公示
  选调考试和考试成绩的公示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5、试用与手续办理
  对已通过考试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实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经组织考察,由用人单位向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书面材料,报市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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