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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森林抚育工程核(稽)查验收办法(试行)》和《补植补造工程核(稽)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小班核查质量依核稽查工作双方认定的间伐(株数)强度进行比对。具体为:

  1、核查结果与稽查结果差值在8个百分点之内的为合格,大于8个百分点为不合格。

  2、当一个核查验收工组在一个区域(或国有林场)内有10%(不含)以上作业小班核查验收结果不合格的,由实施核查验收单位对该工组及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在核查验收和稽查工作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和违规违纪问题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除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程外,其它国家工程一律按此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附表:
  森林抚育工程实绩核查小班调查表

  调查表

  县(市、区):

  乡(镇、场):
  


  (林班)

小班号

GPS坐标

抚育措施类型

上报面积

核实面积

合格面积

不合格面积

作业设计

自查验收

林种

树种

起源

龄组

采伐种类

郁闭度

平均胸径

保留木
  株数

采伐强度(%)

林木采伐证

人工修枝

割灌

不核实原因

项目来源

伐前

伐后

伐前

伐后

伐前

伐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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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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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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