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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1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1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11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石家庄市2011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1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省会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能,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确保省、市党代会、2011中国(河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2011年全国环保厅(局)长石家庄论坛及中国·石家庄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一系列重要活动的顺利召开。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自9月20日起到12月15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9月20日至9月25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2全面禁烧阶段。时间为9月25日至11月20日。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巡查人员要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坚持全天候巡回检查,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市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考核验收阶段。时间为11月20日至12月15日。市秸秆禁烧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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