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单位:
为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现就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财务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统一负责预算的上报、经费的申请、资金的拨付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带头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鼓励和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要配备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到会计岗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财务部门根据履行职责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决策与监督机制,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文字纪要。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要按照依法理财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职责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要依据国家现行财经法规,对本单位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从今年1月1日起废止《安徽省物价局门诊医药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发放医药包干费的单位,要按规定清退;对现有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要的,要予以修订和完善;对应建立但尚未建立的,及时研究制定。要结合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特别是在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重点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控制机制。各单位要加大对财经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形成用制度管钱、按制度办事的财务监管体制。
三、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财务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好各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规范财务账目设置,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手续,及时清理往来账项。要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开户记账,要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财务会计人员要依法进行会计监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自觉维护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要坚决杜绝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的行为。要坚持依法纳税,如实按期申报应税收入,切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