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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即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皖建质明电〔2011〕52号)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合肥市园林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9月19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通报了近期全省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部署了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庆和全省党代会期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决定自即日起,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论其是否办理了工程建设基本手续,只要完成了施工图审查、确定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一律纳入本次检查范围,不得留有死角);城市公用设施运营安全;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和游乐园。

  二、检查内容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省安委会和我厅今年以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情况。

  (二)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包括: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手续办理情况;施工企业是否存在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情况;是否存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情况;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等。

  (三)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带班,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健岗位打卡制度执行情况;沟槽开挖、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和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四)城市供水、燃气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和游乐园内重点地段、重点部位以及重要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防护工作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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