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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软科学研究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软科学研究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闽科计【2011】43号)


省直有关单位:

  2012年软科学研究项目将围绕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精神,以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省“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推动福建创新型省份建设为重点,开展涉及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为我省各级决策机构提供操作性强的研究成果和有价值的科学决策建议。为做好2012年软科学研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具备软科学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省属事业单位、省级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等。

  2、项目研究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申报项目的研发起始时间为2012年3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3年9月1日。

  3、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解决。

  4、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个项目以上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厅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5、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6、申报项目除理论探索项目外,应有政府管理部门作为合作单位,合作协议电子文档应作为申请书的附件,书面合作协议书待立项后再行提交。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选择“软科学项目”类型申请书,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由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网上归口审查推荐,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经审查推荐后在网上提交材料,同时按附件1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到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三、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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