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部门协调。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将统计信息化建设列入本级信息化工作计划,为一套表统计改革提供平台支撑;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服务业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批零住餐业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尽可能避免一套表统计改革所带来的数据波动,做好统计数据的衔接,并协助解决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财政部门要对一套表统计改革所需经费做出预算安排,为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提供财力保障;民政、编制、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及时提供基本单位变动相关资料;统计部门要加强基层统计业务指导,大规模开展网上统计业务培训,做好数据管理和提供等组织实施的各阶段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完成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任务。
(三)落实经费保障。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应由本级负担的必要经费做出预算安排,要提供建立省级数据处理节点必须的统计内网建设和硬件配置经费,以及统计业务和数据处理软件培训经费,保证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需要。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
(四)确保统计业务信息网络畅通。统计业务信息网络是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必备条件,实行分级负责建设制度。2011年底前,各市搭建在本地党政信息外网上的统计信息网络工程必须达到竣工条件,并与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连接,接入带宽不低于10兆;县到市级统计信息网络通畅,接入带宽不低于2兆;乡(镇、街道)到县级的统计网络相互贯通。
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要求,配备与国家统一数据处理软件相适应的硬件设备和环境。基层统计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报送条件,大中型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配备与联网直报相适应的综合统计人员,负责及时准确地在网络上完成有关调查数据的上报任务。
(五)认真组织业务培训。要采取分级、分专业方式,组织政府统计机构和调查单位的一套表统计业务培训。省级各专业分别负责培训到市、县(市、区),市、县级各专业分别负责培训到乡(镇、街道)。调查单位的培训由市、县(市、区)结合本地情况自行确定培训方式。
(六)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基础。要加快建设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并可进行动态维护更新、不重不漏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提高调查对象的可核实性,确保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增强统计调查的科学性。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进度和质量要求。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统计数据出现明显波动,确保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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