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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领域产学研医合作项目指南


  2、本市有意申请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承担相关研究任务的科研与医疗机构的科研人员,可按照《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版)》(可从“上海科技”网站下载,具体见申请方式),离线填报打印后,提交至对应的上述项目牵头企业,并与牵头企业协商,共同参与项目的申报。

  3、牵头企业确定最终的合作单位,并在申请材料中,以合作协议的形式,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权益等内容。

  4、参与申报的合作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前期研究基础,具备解决牵头企业科研需求的能力。合作单位可就单项研究内容提出申请。

  5、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四、申请方式

  1、项目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超过三项。

  2、已申报今年市级财政支持的其它类别科技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3、申请起始日期为2011年9月20日,合作单位向牵头企业提交课题可行性方案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牵头企业网上填报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4日。

  4、牵头企业进行项目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4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5、网上下载、填报备注:

  合作研究单位: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项目可行性方案》表格下载的Word图标,下载《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版)》。

  牵头企业: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项目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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