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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整体提升脚手架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整体提升脚手架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成建安监发〔2011〕61号)


各施工、监理、整体提升架租赁、安拆单位:

  9月10日上午8时20分左右,西安市玄武路凯旋大厦在建工地东侧整体提升架发生垮塌,致使正在做外墙装饰的12名工人被压,造成10死2伤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防范此类事故在我市发生,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我市建筑施工整体提升架安全大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市所有使用整体提升架的工程。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分为企业自查和安全监督机构抽查两个阶段。

  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9月22日,各施工单位、各工程项目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应立即组织自检自查,排查工程隐患;

  抽查阶段:9月23日至9月30日,市安监站对五城区内建筑工地整体提升架工程进行抽查,各区(市)县安全监督机构对所辖区域内建筑工地整体提升架工程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依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有关规定以及检查表进行严查;

  (一) 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整体提升架以下资料:

  1.整体提升架经有关部门组织鉴定合格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认证的证明资料;

  2.购买收据、发票或厂家授权认可的产品合格证;

  3.整体提升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办理的登记资料;

  4.整体提升架安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整体提升架安装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针对工程建筑结构实际情况进行的有针对性的计算、验算书;

  6.安拆人员持有的省建设厅颁发的特种作业证;

  7.整体提升架升降前后安全技术交底、检查验收情况以及搭设完毕(提升下降到位),投入使用前的检查、验收资料;

  (二)整体提升架投入使用后,须严格按规程规范操作和检查,重点检查硬件内容为:

  1.整体提升架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附着支承结构;

  2.整体提升架体应有的安全可靠的防倾覆装置、防坠落装置和升降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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