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绿城党旗红,先锋促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属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市级双管企业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将《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绿城党旗红,先锋促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年7月12日
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绿城党旗红,先锋促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转发〈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绿城党旗红先锋促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0〕9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现制定南宁市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绿城党旗红 先锋促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绿城党旗红 先锋促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绿城党旗红先锋促发展”是我市深化“科学发展先锋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是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重要抓手。
组织实施“绿城党旗红 先锋促发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促进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四个年”主题活动和“五场攻坚战”等全市工作大局,服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将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促进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把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为国有企业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充分调动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