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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附表:一、城市供水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行次及关系(  )年(  )年(  )年备注
一、企业财务情况A1    
(一)资产(元)A2=A3+A4    
  1、流动资产A3    
  2、非流动资产A4    
      其中:固定资产A5    
(二)负债(元)A6=A7+A8    
  1、流动负债A7    
  2、非流动负债A8    
(三)所有者权益(元)A9    
(四)主营业务损益(元)A10    
  1、主营业务收入A11    
  2、主营业务成本A12    
  3、期间费用A13    
  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A14    
  5、主营业务净利润A15=A11-A12-A13-A14    
  6、主营业务净资产利润率(%)A16=A15÷A9×100    
(五)其他业务利润(元)A17=A18-A19    
  1、其他业务收入A18    
  2、其他业务支出A19    
二、供水与销售A20    
  1、年供水总量(m3A21    
  2、年售水总量(m3A22    
  3、设计日综合生产能力(m3A23    
  4、实际日综合生产能力(m3A24    
  5、最高日供水量(m3A25    
  6、年销售收入(元)A26    
  7、供水价格(元/m3A27    
      其中:污水处理费(元/m3A28    
  8、居民用水按户抄表的水量(m3A29    
  9、居民按户抄表的水量占居民用水总量比率(%)A30    
三、人员及工资情况A31    
  1、企业定员数量(人)A32    
  2、实有人员数量(人)A33    
  3、年职工平均工资、津贴、补贴(元)A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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