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体要求
(一)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的方法与时间安排。
1、2011年3月10日前,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机关自身,不包括下属单位)使用的办公软件(在用的主要是微软office,金山wps等)和杀毒软件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各单位现使用计算机的种类、数量;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的品牌及数量,其中正版数量和未经授权软件数量。各单位自查后填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连同整改方案及现有的相关办公和杀毒软件的授权书、购买合同复印件于3月10日前报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11年4月中旬前,根据自查情况,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材料,提出整改意见,汇总正版办公软件需求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省政府审批。
3、2011年4月中旬--6月中旬,省版权局、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主要查看所使用软件的授权书、购买合同等,并对计算机进行抽检。对仍使用非正版软件的,下达整改通知。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仍不能通过检查验收的,报省政府予以通报,责令限期实现正版化。
(二)市、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的方法与时间安排。
1、2011年3月10日前,各市、州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并报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10日前,各市、州统计上报《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统计表》。
2、2011年7月底前,按照自查清理、采购更换和检查验收等步骤完成本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3、2011年8月上旬前,各市、州向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本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
4、2011年8月底前,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合同,检查部分单位的计算机。对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报省领导小组通报,限期整改。
(三)县(市、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的方法与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省、市、州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并抓紧落实,确保县(市、区)级政府机关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2011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