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1〕1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湖北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保护知识产权,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市(州)、县(市、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分别于2011年8月、10月底前完成。
列入专项检查和整改的政府机关主要包括: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检查和整改的重点是办公软件(在用的主要是微软office,金山wps等)和杀毒软件。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完成情况及时报送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汇总后于2011年10月底前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二、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调整湖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张通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的分工是: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会同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省直各部门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本单位联络员。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调整、充实或参照设立相应机构。2011年3月10日前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